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的公告
电力设施是电能生产、输送和供应的载体,是重要的社会公用设施。一旦发生大规模停电事故,将给我市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和影响。确保电力“生命线”安全、畅通运行,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。
以下事项特提请广大居民注意:
一、请勿在电力线路附近动火或堆放易燃、易爆物品,进入山林不要乱扔烟头。电力线路附近发生火灾,在报警的同时还要拨打95598电力服务热线说明情况,以确保电力部门及时采取措施,防止火灾事故影响扩大。
二、请勿在高压线路保护区内种植高杆植物,如银杏、杉树、白杨、竹类等。供电部门为了保护电力设施,维护公共安全,有权根据《电力设施保护条例》第十五条、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法砍伐。
三、请勿在电力线路附近钓鱼或放风筝。鱼线和风筝线有可能挂到高压电线上,导致电力线路短路放电,容易造成人员烧灼伤或触电。
四、请勿在电力高压线路旁建房、施工。在电力线路导线旁进行施工,应保证人员、建筑物资距离电力线路10米以外。如不能保证上述安全距离,应当到电力部门办理有关施工安全审批手续后方可施工。
五、请勿在电力杆塔基础外围10米范围内取土、开挖。电杆、铁塔是支撑电力线路的载体,不安全的开挖将可能造成杆塔倾覆、倒塌,给国家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。
为了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、居民百姓的可靠用电,请广大市民爱护电力设施,积极举报破坏电力的违法行为,共同创建我市安全有序的用电环境。
临安市供电局
二O一三年三月 |